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1]17号),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安委会成立“雅安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黄剑东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勇,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黄朝建,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华担任。
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也相继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雅安市政府将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纳入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各县(区)政府当年创建安全社区不少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