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局按照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监察厅的要求,对市级各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填报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表,通盘掌握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二是要求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审批综合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情况统计表;三是要求各部门自行抽取本部门规定时段内的5件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与此同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抽调相关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抽取了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20个部门的100件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向相关部门发放了整改建议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联合市监察局不定期对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督察,并延伸到对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事项的督促检查。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巩固效能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