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
地震知识普及和防震减灾宣传是震害防御工作和素质教育工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汶川8.0级特大地震发生后,公众对地震知识的需求更加迫切,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也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1〕1号)和市委宣传部、市防震减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雅震发〔2010〕25号)精神,市局制定了《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强化震害防御公共服务,规范和促进县(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主体为各县(区)防震减灾局。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科技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地震应急知识宣传,防震减灾部门工作、形象宣传。
第四条 考核采用百分制(见附表)。成功应对突发事件及宣传工作创新等,给予适当加分,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第五条 80分及其以上为达标;90分及其以上,由市局授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宣传教育优秀奖”考核评定依据;考核未达标的县(区),年终综合考评名次降一个档次。
第七条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各县(区)每年12月20日以前向市防震减灾局报送自查报告(文字、图片、音像等),市局相关科室审核后,由局务会议审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科负责解释。
附表
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分值
一、保证目标
总分80分 |
评 比 内 容 |
考核方式 |
分 值 |
保障措施 |
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固定的宣传阵地;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档案;有充足的宣传资料,全年投入宣传经费不少于5千元 |
查档案、工作总结 |
8分 |
法律法规、科普 知识“六进” |
进机关至少3次、进校园至少5次、进社区至少5次、进企业至少3次、进农村至少5次、进家庭至少5次 |
上报信息 |
10分 |
集中宣传 |
“5·12”宣传纪念活动规模大、效果好,发挥牵头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 |
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8分 |
“7·28”宣传纪念活动做到有版面、有声音、有画面,收到良好效果 |
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5分 | |
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月”、“四下乡”等集中宣传活动 |
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5分 | |
新闻报道 |
报刊报道至少3篇;广播、电视宣传至少5次;政府门户网站宣传至少5次,手机短信、电影等其它宣传至少5次 |
检查实物、工作总结 |
8分 |
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新闻发布程序,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强化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
查档案、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3分 | |
信息报送 |
全年不少于20条,其中社区、学校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三网三员” 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 |
检查采用情况 |
10分 |
示范学校、社区建设 |
每年创建县级示范学校、社区不少于2个 |
查档案(命名文件) |
3分 |
示范学校、社区有固定的宣传阵地、队伍、经费,有完善的档案,主动开展经常性宣教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
查档案、上报信息、工作总结、随机抽查 |
5分 | |
发挥“三网三员”作用 |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宏观员每人每年开展宣教活动不少于4次 |
上报信息 |
5分 |
发挥部门牵头作用 |
将政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职责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媒体和社会积极性;注重日常新闻宣传,着重宣传本单位防震减灾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类宣传任务 |
查档案、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5分 |
宣传效果 |
60%以上社会公众掌握了地震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
随机抽查 |
5分 |
二、奋进目标
总分20分 |
评 比 内 容 |
考核方式 |
分 值 |
建设防震减灾 科普网站 |
专人负责,内容更新及时,运转正常,每年点击数量超过1.5万人次 |
查点击量 |
4分 |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成效明显 |
专人负责,对外开放,经费保证,每年参观人数超过5千人次 |
查档案、上报信息、工作总结 |
2分 |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
报刊报道至少10篇;广播、电视宣传至少15次;政府门户网站宣传至少10次,手机短信、电影等其它宣传至少10次 |
检查实物、工作总结 |
5分 |
信息采用多 |
全年上报信息被市以上部门采用10条以上,其中市委、市政府或省地震局采用不少于1条 |
检查采用情况 |
5分 |
宣传效果好 |
80%以上社会公众掌握了地震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防震减灾意识显著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
随机抽查 |
4分 |
三、加分项目
1.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加1-2分;
2.利用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受到当地政府、上级部门、社会公众肯定,加1-2分;
3.主创防震减灾科普作品或创新宣传方式,对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加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