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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震发〔2011〕12号 关于2011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1-12-08 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关于2011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市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根据市效能办《关于报送2011年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雅效能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拟定2011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抓好行政审批工作

根据新颁布的《防震减灾法》,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已审定的我局行政审定、备案项目及办事流程,在局机关震害防御科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集中办理相关审定和备案工作事项。

二、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度

对前来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科室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

三、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

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在承办行政审定、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效能告诫办法》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五、深化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及维护,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积极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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