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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实施七项举措大幅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1-11-30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公安分局紧紧抓住法制室和办案基层所队“两个重点”,从打牢执法意识和增强执法能力“两个基础”入手,着力完善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两个体系”,通过实施七项举措大幅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雨城区公安分局在2009、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中均名列第二名,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涉法涉诉案件,6名“执法之星”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
  一、实施领导定点工作制保障执法规范化。在每年年初召开法制工作会,确定当年全局法制工作应抓的重点、应推的亮点、应攻的难点,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执法规范化建设定点联系制度,局党委成员分别联系相关办案部门。对法制员队伍进行调整,确定城区各派出所教导员、农村派出所所长和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制员,对强力推进执法 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案件审核奖励制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办案前、办案中、办案后“三个环节”,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案件评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每月定期对各办案部门的案件进行评审,每季度对案件质量进行分析通报,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一对一”帮带。积极推行典型引路培养“示范标杆”,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先后确定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所队8个和示范标兵5名,评出执法之星57人次、优秀卷宗183个,纠正各类执法问题600余个。
  三、实施案件回访制监督依法办案。制定了案件回访制度,制作了《案件回访调查表》,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对八大类刑事案件、重大疑难治安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一般未破刑事案件、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信访上访的案(事)件的当事人(或单位)进行回访,并填写《案件回访调查表》存入民警和部门执法档案。
  四、实施法制民警驻所办案制深化服务效益。对派出所办理的疑难案件、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法制室派出民警参与办案,把好程序关、文书制作关和法制疑难问题会审关,既及时解决了派出所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又促进了法制室民警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法制部门共制作了“规范化建设”栏目104期,撰写调研文章19篇,其中4篇被省公安厅采用。
  五、实施培训制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通过跟班培训、现场培训、点对点培训、交流培训、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培训50多场次,培训民警达90%以上。58名民警参加全市执法主体资格认证考试全部过关并取得良好成绩。
  六、实施案件交叉评查制推进互帮互促。全省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开始后,雨城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并由河北、西城两个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交叉互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得到了市委政法委领导充分肯定。
  七、实施“一图三表”考核模式直观反映办案成效。“一图”即执法质量图,法制室每月以柱形图的形式,直观反映分局和各办案部门两个层面的案件总数、审核平均分、不合格案件数情况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的趋势。“三表”即《案件审核表》、《现案督察表》和《案件质量追踪表》,法制室对照三个表对每一起刑事、行政案件进行量化打分、开展现案督察,从立案到结案全程追踪监督。通过实施“一图三表”,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办案质量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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