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雨城执字第40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拟将位于红园路76号“创鑫花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99.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王加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