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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强化措施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1-11-18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随着我市各地进入冬季雨雪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工作任务加巨,民警在一线开展交通疏导管控工作次数多、时间长,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执勤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民警执勤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公安交警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一、落实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多次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自身安全防护相关基本知识,提高民警在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把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做出判断和反应,保护自己。
  二、落实安全防护技能培训。组织民警进行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学习,加强执勤民警安全防护的措施,就事故现场处置站位、安全防护设施方法、警戒带的设置、后方警示标识设置距离等方面知识进行讲解,提高事故处置人员的安全技巧。同时,通过组织民警学习典型事例、参加安全培训和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三、做好岗前检查。要求民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每次出勤前对配备的反光背心、警示标志、反光锥桶、照明灯具等安全防护装备携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缺损的装备及时配齐和更换,最大限度地保证民警自身安全。同时,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强化警车管理。要求在警车使用上要严格落实《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确实保障警用车辆的规范使用,坚持安全、文明驾驶。加强对民警的安全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坚决严禁警车私用、酒后驾车以及其它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对警用车辆适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杜绝一切存在不安全因素,保证执勤车辆的绝对安全,坚决杜绝故障车、带病车上路巡逻执勤,确保民警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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