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1]雨城民初字第1236号),我局拟将位于康藏路42号3幢1单元7号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朱厚芬,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