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科(室):
现将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全省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川纪办发〔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2011年全省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开放奋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为实现“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证。
请各县(区)于6月20日、10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党风建设工作统计报表及工作报告报送市纪委党风室。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