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决策的原则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9-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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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认真实行党委分工负责,党委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五)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发展、把方向、管大事,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加强对全委工作的领导。
(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依规开展决策活动。注重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