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自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和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以旧换新工作,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力度
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虽已全面展开,但还存在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地区在组织实施、网点备案、宣传报导、开展活动等方面进度较慢,个别地区还没有开展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把家电以旧换新这项便民惠民的政策抓紧抓实,落实人员机构,丰富活动形式,联合有关部门、企业开展一些有针对性、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活动,提高家电以旧换新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建立完善协调机制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主体多、环节多、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便利性、安全性、规范性”的要求,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做好政策解答,及时解决处理消费者和企业反映的问题,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经营秩序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日常督查,畅通投诉电话、网络等渠道,接受社会咨询,处理投诉案件,保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同时,各中标回收企业要及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商商贸〔2011〕15号)的要求,在回收旧家电45日内将旧家电就近交至省中标拆解企业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中标回收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以信息的形式报市商务局市运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