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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来源: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发布时间:2011-08-05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川版权[2011]8号文件“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

  我局接到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一系列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并组织局办公室、新闻出版科、市场科和市文新广稽查支队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全局和全系统工作安排。要求市本级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务必通力合作,形成专门力量抓好此项工作。

  二、制定和建立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2010年10月份以来的市场监管和整治,我局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全国、全省和市上制定的一系列文件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针对文化新闻出版和广电影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建立了我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县(区)文新广局。方案中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各县(区)局和市级各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最后对专项行动开展的几个重点阶段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安排。

  三、坚持常规整治和开展重点检查相结合收到了初步成效

  2010年10月至12月,我局认真完成了全市32家印刷企业、124家复打印企业、3个民营书店和音像制品相关市场的突击检查,要求市稽查大队及各县(区)行政执法人员坚持开展每周2次重点巡查监管,每日坚持开展电子音像制品市场、摊点、门店的监督检查。

  开年以后,2011年1月6日,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宣杰召集新闻出版科、市场科和文新广稽查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共10人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了各科室和全市文新广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主要具体工作。一是要求市场查处及相关信息每周上报一次;二是每月按时上报全局工作情况;三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取得联系落实好市场监管,不留死角,务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月10日,我局主动邀请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专项研究了政府机关推行正版软件使用工作。会议由陈宣杰副局长主持,并就是否成立推正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上文件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商定。

  1月14日,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市文新广稽查队、市电视台记者参加对市区重点部位开展了专业检查。一是对华兴街、雅州廊桥、大北街等路段的音像制品零售摊点、书城书店进行了抽查排查;二是对县前街新世纪数码广场及朝阳街电子商城的场地租赁业主和部分店铺店主开展了正版销售检查和宣传。三是走访了市供销社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与他们共商了开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

  另一方面,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川新出明电[2011]1号文件《关于继续开展全省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雅安实际,转发了省上文件精神,安排了各县(区)主管部门除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外,要求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印刷复打印企业和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落实责任分工为:各县(区)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复打印企业专项检查,市稽查大队负责全市印刷企业专项检查。

  1月18日:我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机发[2010]22号文件“通知”和市府办领导的要求,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定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就全市《关于调整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为市政府办拟报了文件代拟稿。

  1月19日至21日,市局组织市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雅安市凌丰印务公司印刷厂、阳光印刷厂、晚霞印刷厂、红恒印刷厂,还对雅安监狱在名山县开办的川江印务公司印刷厂等单位开展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中,向各企业宣传了打击制售非法印刷品、盗版图书和报刊等方面工作,对所查企业在办理内资印刷报批手续和相关行政管理事宜交换了意见。受到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欢迎和好评。

  1月23日,市局领导安排新闻出版科和稽查队负责同志同市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县前街数码广场在金鑫宾馆老码头会议室召开的专项治理工作会。各电脑销售商30余家业主参加了会议。会上,我们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讲了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保护正版合法经营、文新广局工作职能等方面的内容,同样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1月25日,我局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经营场所、驻雅网站、图书、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等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将保护知识产权和版权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作了详细安排。还突出重点经营企业下发了此“通知”200余份,责令全市各图书、音像制品及计算机经营业主作出书面的相关销售正版产品承诺。

  综上所述:元月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注重具体工作落实,对市场监管、专项检查、数据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都抓得非常具体到位。截止元月底,全市共组织出动检查人员累计1334人次,出动车辆180台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6082张(盘),非法软件5张、非法书报刊933本(册)。按时完成了每周周报和每月月报。

  为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办”《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我局拟定的《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在2月份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利用媒体、固定场所和散发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自去年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分管局长亲自抓此项工作,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法律规章,让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工作,尊重科技创新,严厉打击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盗版软件等非法活动。2月份,我局在固定场所悬挂宣传标语2幅,送电视台宣传专项行动标语30余条,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在街头宣传,散发综合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专项检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让市民更加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大排查力度,从源头抓起

  结合我市特点,2月24日,我局以雅府推正办发[2011]1号文件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召开了相关的工作会议,要求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市级文新广稽查大队还联合雨城区执法机构对中心城区内比较集中的两处电子产品商城加大了摸排力度,力争从源头查处非法光盘和盗版软件销售,防止不法经销商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区县督查 促进全市工作开展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还专程督查指导了荥经、天全2县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专题讨论工作进展情况。据统计:全市文新广系统(含七县一区)在2月份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车辆120余车次,收缴各类非法光盘773张、盗版软件5套、非法书籍208册。

  3月份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活动。

  3月份,我市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法律规章,让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工作,尊重科技创新,严厉打击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盗版软件等非法活动。3月18日,我局按照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举行了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为主题、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监督体系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区两级文新广局在新民街联合设立“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四川雅安分会场”。与此同时,市局还通知安排其他各县文新广部门同时开展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定宣传展板10余个,设置咨询台8个,接受现场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网吧管理宣传资料》、《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出动宣传车8台次,向群众宣传讲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执法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让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的政策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给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2、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积极迎接省上检查。

  3月中下旬,我局认真组织市级文新广执法部门联合雨城区执法机构对中心城区内比较集中的两处电子产品商城、各大书城加大了摸排力度,坚决查处非法书籍、光盘和盗版软件的上市交易,维护市场经营秩序。3月24日,由省商务厅、工商局、省文化厅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就我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省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在打击侵权盗版,推进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等方面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3、加强区县督查,促进全市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文新广大系统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局还专门安排了相关执法人员专程督查指导荥经、石棉、汉源等县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协查了荥经发生的盗版教辅用书问题,挡获盗版教辅资料4件,208册。在天全县召开的“全市印刷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会”上,我局就防止非法印刷,打击侵权盗版等项工作对全市印刷企业作了严格要求,市局主要领导还与32家印刷企业签订了企业《遵纪守法责任书》。

  完成了《雅安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化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并向省政府推正办和省版权局上报了工作总结和统计汇总表。

      4月和5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继续把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作为重点,列入议事日程,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经研究,我局继续“通知”了全系统各单位,要求去年以来建立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不变,若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增加补充。要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继续加强,认真抓好落实。全系统都不要产生松劲情绪,要把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争取取得明显成效。

  2、继续明确执法重点

  针对我市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特点,我局再次明确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以文化市场、网络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集中的繁华街区、校园周边等部位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书报刊、音像、软件为重点商品,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及卡拉 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继续加大力度净化全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环境。

     3、采取措施认真加强监管

  (一)加强出版物和电子软件市场的监管

  4月中下旬以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的检查工作。检查中,坚决取缔游商地摊,严厉查处非法预装和销售盗版操作系统软件及兜售盗版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做好各单位内部自查,及时补充购买正版系统软件,维护好出版物市场秩序。

  (二)排查了网吧影视服务器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市(区)县两级执法队伍集中清查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三)清理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

  开展了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银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加强了部门协作配合。我们充分利用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强与工商、公安、科委、专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合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工作。

  (五)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由市委宣传部专门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方出现的新型网络电视信号接收器材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职能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销售与安装活动的重点区域,小商品批发市场、家用电器销售、维修较为密集等场所进行反复排查。

  (六)公开销毁非法出版物,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4月21日,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配合全省“扫黄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市、区两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将去年下半年以来依法收缴赌博性游戏机主板20张、盗版音像制品11000余盘,盗版图书500余本;盗版软件3000余盘运至城郊长河坝进行了集中公开销毁。在销毁现场,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建林同志宣布销毁活动开始,并指出,通过举行此次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行动,达到震慑违法经营、净化文化、新闻出版物市场的目的,还市民一个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雅安日报社和市、区2级电视台对整个销毁行动做了及时报道。

  在4月和5月份的整治行动中,全市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对文化市场、出版物、广电市场进行了反复排查。

  截止2011年6月上旬,我局认真开展和落实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种工作任务。据统计:2010年10月至今,我市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42余次,街头宣传9次,发放宣传资料10 万余册,出动人员1260余人次,车辆650余架次,检查音像摊点360余家(次),非法音像制品6547 张(盘),非法软件5 张,非法书报刊1272 本(册),删除未授权或违禁歌曲17首。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扫黄打非”和打击侵权盗版等方面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为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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