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6日,芦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峰同志率政法委和县大调解协调中心相关同志调研该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张峰书记翻阅了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归档的卷宗,查看了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详细询问有关案件录入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调委和县司法局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就县交调委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目前运行中存在的人员少、经费保障不足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建议的基础上,张书记首先肯定了该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人员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张书记要求:一要把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交调委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取得了可喜成绩,并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缠访、闹访和群体性交通事故纠纷,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彰显了我们建立交调委的初衷和希望达到的工作目标,这就解决了在认识上的问题。只有我们把发展交调委等专业性组织放在构建“大调解”体系工作去认识,放在全县稳定和谐的大局中去认识,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只有这样,交调委这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才会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添砖加瓦。二要抓好保障机制建设。首先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大人才发掘力度,做好交调委专职调解员的保障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行。要拓展交调委调解员的选聘渠道,抓好人才储备工作,同时注重各专业性调委会人员之间的互为补充工作。其次要抓好交调委经费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个案补贴经费,对工作开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在专职调解员基本劳动报酬、基本运行经费保障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反映存在的主客观问题,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积极为交调委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三要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埋头苦干的劲头值得鼓励和肯定,但我们要站在全县稳定和谐的高度,站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高度来开展我们的工作。通过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交调委的基本功能,了解交调委方便、快捷、高效率、低成本的独特优势,形成出现交通事故纠纷后愿意选择交调委化解矛盾纠纷的浓厚社会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宣传,展示我县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不断总结、深化全县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提供有益的探索经验。四要深入调查研究。牵头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交调委的工作,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司法、交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工作实际,了解基本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交调委运行、建设和发展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其办公基本运转的需要。要关心专职调解员的生活和工作,为其创造相对较好的工作条件,使之安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五要抓好协调配合和工作指导。各涉及部门之间要在交调委发展上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加强交调委的工作指导,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和信息,加强交流学习,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共同推动交调委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芦山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