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档发〔2011〕2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四川省档案局的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朝慧 电 话:2223057
附件: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档发〔2011〕26号)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川档发〔2011〕26号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档案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负责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附带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1份。
3.《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一式15份。
4.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5.论文、代表作2-4篇,论文须在公开刊物发表(一般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均须附上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物的统一书(期)刊号。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提交三千字左右答辩论文一式3份。
6.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并请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9.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10.属委托评审的,应向省人事厅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由人事厅确认后再报送我局。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1、2、3项及答辩论文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二)申报档案专业馆员、助理馆员职务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3.论文、代表作1篇以上(申报助理馆员职务此项暂不作要求)。
4.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并请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3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8.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9.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评审表》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副研究馆员评审费每人次240元,答辩费80元;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助理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学历、外语、计算机等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精神,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
3.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请到省档案局网站(网址:http://www.scsdaj.gov.cn/)统一下载。
4.评审结束后,请及时取回评审材料,未取回的材料省档案局人事处保管一年后集中销毁。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四川省档案局人事处
地 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91号
联系人:成彦、张朋松
电 话(传真):028-87660423
邮 编:610031
附件:《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