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继续把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作为重点,列入议事日程,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经研究,我局继续“通知”了全系统各单位,要求去年以来建立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不变,若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增加补充。要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继续加强,认真抓好落实。全系统都不要产生松劲情绪,要把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争取取得明显成效。
二、继续明确执法重点
针对我市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特点,我局再次明确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以文化市场、网络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集中的繁华街区、校园周边等部位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书报刊、音像、软件为重点商品,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及卡拉 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继续加大力度净化全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环境。
三、采取措施认真加强监管
(一)加强出版物和电子软件市场的监管
4月中下旬,集中开展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的检查工作,坚决取缔游商地摊,严厉查处非法预装和销售盗版操作系统软件及兜售盗版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做好各单位内部自查,及时补充购买正版系统软件,维护好出版物市场秩序。
(二)排查了网吧影视服务器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市(区)县两级执法队伍集中清查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三)清理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
开展了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银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加强了部门协作配合。我们充分利用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强与工商、公安、科委、专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合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工作。
(五)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由市委宣传部专门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方出现的新型网络电视信号接收器材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职能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销售与安装活动的重点区域,小商品批发市场、家用电器销售、维修较为密集等场所进行反复排查。
(六)公开销毁非法出版物,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4月21日,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配合全省“扫黄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市、区两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将去年下半年以来依法收缴赌博性游戏机主板20张、盗版音像制品11000余盘,盗版图书500余本;盗版软件3000余盘运至城郊长河坝进行了集中公开销毁。在销毁现场,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建林同志宣布销毁活动开始,并指出,通过举行此次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行动,达到震慑违法经营、净化文化、新闻出版物市场的目的,还市民一个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雅安日报社和市、区2级电视台对整个销毁行动做了及时报道。
在4月份的整治行动中,全市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对文化市场、出版物、广电市场进行了反复排查。2010年10月至今,我市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40余次,街头宣传9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车辆600余架次,检查音像摊点340余家(次),非法音像制品6427张(盘),非法软件5张,非法书报刊1172本(册),删除未授权或违禁歌曲17首。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