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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发布时间:2011-05-13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月6日上午10点钟,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宣杰召集新闻出版科、市场科和文新广稽查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共10人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了各科室和全市文新广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主要具体工作。一是要求市场查处及相关信息每周上报一次;二是每月按时上报全局工作情况;三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取得联系落实好市场监管,不留死角,务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月10日下午3点钟,我局主动邀请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专项研究了政府机关推行正版软件使用工作。会议由陈宣杰副局长主持,并就是否成立推正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上文件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商定。

  1月14日上午9:30分,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市文新广稽查队、市电视台记者参加对市区重点部位开展了专业检查。一是对华兴街、雅州廊桥、大北街等路段的音像制品零售摊点、书城书店进行了抽查排查;二是对县前街新世纪数码广场及朝阳街电子商城的场地租赁业主和部分店铺店主开展了正版销售检查和宣传。三是走访了市供销社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与他们共商了开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

  当天下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川新出明电[2011]1号文件《关于继续开展全省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雅安实际,转发了省上文件精神,安排了各县(区)主管部门除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外,要求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印刷复打印企业和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落实责任分工为:各县(区)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复打印企业专项检查,市稽查大队负责全市印刷企业专项检查。

  1月18日,我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机发[2010]22号文件“通知”和市府办领导的要求,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定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就全市《关于调整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为市政府办拟报了文件代拟稿。

  1月19日至21日,市局组织市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雅安市凌丰印务公司印刷厂、阳光印刷厂、晚霞印刷厂、红恒印刷厂,还对雅安监狱在名山县开办的川江印务公司印刷厂等单位开展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中,向各企业宣传了打击制售非法印刷品、盗版图书和报刊等方面工作,对所查企业在办理内资印刷报批手续和相关行政管理事宜交换了意见。受到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欢迎和好评。

  1月23日下午,市局领导安排新闻出版科和稽查队负责同志同市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县前街数码广场在金鑫宾馆老码头会议室召开的专项治理工作会。各电脑销售商30余家业主参加了会议。会上,我们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讲了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保护正版合法经营、文新广局工作职能等方面的内容,同样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1月25日,我局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经营场所、驻雅网站、图书、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等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将保护知识产权和版权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作了详细安排。还突出重点经营企业下发了此“通知”200余份,责令全市各图书、音像制品及计算机经营业主作出书面的相关销售正版产品承诺。

  综上所述:元月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注重具体工作落实,对市场监管、专项检查、数据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都抓得非常具体到位。截止元月底,全市共组织出动检查人员累计1334人次,出动车辆180台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6082张(盘),非法软件5张、非法书报刊933本(册)。按时完成了每周周报和每月月报。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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