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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调研 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试行工作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1-05-10 1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编者按: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试行“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以来,芦山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同志到基层一线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主动抓工作的意识强、督促检查深入、部署措施具体、推进工作有力度。现将该县的做法转发各县(区)借鉴,以期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芦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调研 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试行工作

  2011年3月31日,芦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峰,副县长、公安局长高林率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太平镇调研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试行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际操作了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详细询问和了解系统的基本功能,并听取了县司法局、太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建设的工作汇报。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调研检查组对县司法局和太平镇在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试行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副县长高林同志指出: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建设一是要以综治、维稳为龙头、“大调解”为统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主动作为。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地方社会和谐稳定实际,找准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和主要高发时段,抓住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方面,统筹工作措施。三是积极整合资源。基层稳定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整合综治、维稳、司法所等基层资源,形成合力,切实保障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的正常运行,积极发挥其应有作用。

  最后,张峰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做好全县社会稳定工作的主要方向,发展、稳定同等重要。对全市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建设的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试行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组织体系,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评估机制试行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内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工作经验并加以研究提炼,总结出我们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服务社会管理,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三是强化评估机制建设规范管理。要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注重社会稳定工作机制之间的相互衔接,整合基层维稳资源,融合各种管理制度的相通性,做到管理规范、运行规范。四是注重研判结果的质量和运用。要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前瞻性地对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性和稳定工作做出预判,注重研判结果的运用,真正使研判成果成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撑,充分体现创新社会管理成果的社会价值。五是提供保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人、财、物等资源,为评估机制有序运行提供物质基础。要通过县、乡两级培训方式,加强对乡镇、村组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适应基层工作必备的法律素质和基本操作技能,提高调解技能,提升干部素质,切实使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签发:陶炳忠         核稿:杨雅宾         拟稿:虞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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