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市档案局机构沿革
2011年5月
1953年1月,建立雅安地委办公室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干部1人,开始进行零散文件的接收、清理和档案收集工作。
1960年9月,建立中共雅安地委档案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专区档案工作。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档案机构瘫痪。
1968年10月30日,雅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随后雅安地革委档案组建立(雅革发[69] 89号文),归地革委办事组领导。
1975年4月16日,经雅安地委批准,成立雅安地区档案馆(雅革办[75]6号文)。
1978年5月,雅安地委各大组改称部、委、办后,7月10日将二级组更名为科,地革委档案组即改称为中共雅安地委办公室档案科(雅地组干[78]225号文),受中共雅安地委办公室领导。
1980年3月,经中共雅安地委、行署批准,成立了雅安地区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雅安地区档案局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是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档案馆归口档案局管理(雅地办[85]44号文)。
1983年9月20日,地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83] 9号文件批复地区档案局内部机构设置,先后设立了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档案保管科。
根据雅地发[1996]17号文件和行署办[1997]76号文件的精神,雅安地区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雅安地区行署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全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地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
2000年11月,雅安撤地设市后,雅安地区档案局更名为雅安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法制科、馆务科、编研科。
2008年至今,2008年2月,依据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发[2008]12号文)批准,雅安市档案局(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4月24日,依据雅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雅编发[2008]39号)批准,雅安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4科一室,即业务指导科、馆务科编研科、法制教育科、现行文件利用科和办公室。10月20日,雅安市编委办公室同意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的牌子,集中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雅编办[2008]53号)。12月29日,中共雅安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雅安市档案局(馆)为雅安市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雅委[2008]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