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雅安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雅安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0〕13号),设立雅安市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电影节等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日常筹备工作职责;增加旅游信息化建设职责;增加产业投资发展和指导协调职责。
(四)加强假日旅游协调、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行政执法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并指导实施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市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雅安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局推荐三星级及以上的饭店,负责全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推荐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协会)的业务工作。
(六)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做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收集、发布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工作。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负责电影节、茶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日常筹备工作,策划活动方案,衔接协调筹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招商、组织实施与业界的交流合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旅游项目的包装论证、招商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旅游商品开发、红色旅游等工作。
(十)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承担旅游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咨询服务;负责旅游电子政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我市旅游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等企业信息化工作;利用互联网、通信平台等高科技手段为雅安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服务。
(十一)负责假日旅游协调,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和迎接准备工作,牵头做好假日旅游接待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受理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咨询;负责全市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旅游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负责起草和办理各类文稿,负责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绩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办理;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党建和综合治理;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决议、决定的督办;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行政监察、惩防体系建设等。
(二)市场促进与规划科。
负责全市旅游宣传促销的组织、实施及指导,负责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乡村酒店(农家乐)、购物点的开发建设指导和质量等级评定。
(三)质量规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和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的设立、创建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考核鉴定;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负责假日办、旅产办和协会的日常协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产业发展科。
组织实施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发布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负责全市旅游项目的包装论证、招商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商品开发;承担旅游区域合作和产业发展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组织 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机关党组织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