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0〕13号),设立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下简称市扶贫移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原市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二)将市水务局原承担的2006年9月1日前已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职责划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市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统筹全市扶贫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监测与统计上报工作。
(四)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五)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六)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
(七)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配合做好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八)指导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工作。
(十)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移民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文秘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保卫、接待、资产管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检查本系统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受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效能建设情况。
(二)扶贫规划项目科。
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建立和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
(三)扶贫开发指导科(市扶贫开发及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承办扶贫开发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负责联系对口定点扶贫工作;承担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四)移民规划安置科。
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管理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承办移民安置验收相关工作;处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
(五)移民后期扶持科。
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后扶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三峡移民后续工作。
(六)财务与统计科。
拟订本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扶贫、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参与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实施的审计稽查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监测和统计工作。
(七)政策法规信访科。
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研究起草扶贫、移民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政策文件;负责宣传、信息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扶贫、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扶贫移民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控制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