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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4-29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雅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雅安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0〕13号),设立雅安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畜牧局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划入市商务局。

  (二)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将原市经委牵头协调的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将贸易投资促进、有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职责交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的职责。

  (七)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八)加强服务贸易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支持政策,组织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和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境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发展。

  (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九)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以雅安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二)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监察室)。

  制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商务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和行政效能建设。负责检查本系统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受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效能建设情况。

  (二)人事科(老干科)。

  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党办和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管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综合与信息化科。

  研究提出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承担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

  (五)外贸科(贸易拓展部)。

  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加工贸易产品进出口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出口品牌建设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指导企业赴境外参加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审核上报市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贸易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六)外经外资科(投资促进部)。

  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促进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利用外资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全市限额内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承担外商投资统计;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上报;指导和协调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有关业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赠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服务业发展协调科。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以雅安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

  (八)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科。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九)市场秩序科。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含单列编制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控制数)4名(含市政协副主席专职驾驶员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申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改革委下达全市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3.境外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转报。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或转报。

  4.并购安全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雅安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雅安商会)。

  按照雅编发〔2008〕67号文件精神,所需编制在市商务局内部调剂。设会长1名(由市商务局副局长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副县级),秘书长1名(正科级)。会长、副会长按两会章程选举产生。贸易拓展部、投资促进部分别在外贸科、外经外资科挂牌。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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