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档发[2011]11号
为加强机关人员的日常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工作人员平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表现情况,为年终考核积累资料和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雅人社发〔2010〕32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以单位当年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各个岗位个人的年度目标为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考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德操行。
(二)考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胜任本职位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三)考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半天-3天必须事前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向局办公室提交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假条。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并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假条。
(四)考绩。主要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和时限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方面。
(五)考廉。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记实、季度考评、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记实。平时记实是对工作人员,每月分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和完成情况的记载,以工作人员本人按月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形式进行。具体办法:
1、工作人员本人按月对当月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实记载,每月初填写当月工作任务,月末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对工作人员记实审核,由科室负责人每月初对被考核人填写的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和要求,签署意见并签字,月末对完成情况及未完成任务原因和出勤情况作简要客观公正评鉴并签字。
(二)季度考评。在每季度开始的第10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开展上一季度考评,第四季度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不单独进行。主要对工作人员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鉴。
1、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季度总结,并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估意见。
2、科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记实和个人总结以及上级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写出评鉴意见。
3、分管领导根据科室负责人评鉴意见和平时抽查情况签署意见。
(三)定期抽查。局考核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平时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全局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在平时考核中有2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1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次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组织管理
(一)平时考核工作在局班子领导下进行,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建立公务员出勤情况登记制度。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勤,对缺岗人员随时登记,并注明缺岗原因。月末对工作人员全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备案。
(三)建立平时考核监督检查制度。对平时考核的检查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未按规定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和平时考核工作不力的科室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平时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只能确定为称职:
1、工作中有误办,漏办等现象(未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当月病假(工伤除外,下同)、事假(抵扣公休假之后,下同)累计10天的。
3、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岗,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经批评无明显改进的。
4、季度内交通违法记录被抄告2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确定为基本称职:
1、经常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工作不好受到领导批评的。
2、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3次的;当月病假、事假累计10至20天的。
3、上班时间办私事,上网炒股、聊天、打游戏,经组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受到诫勉教育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只能确定为不称职:
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的。
2、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单位通报批评的。
3、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4次,旷工1天及其以上的。
4、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等不文明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后抄告单位的,或因季度内交通违法记录被抄告3次以上的。
六、其他
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本局与此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此办法为准。
附 件:雅安市档案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1年4月12日
附 件:
雅安市档案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力
成 员:李 强 宋 力 陈 杰 马贵清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贵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时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