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市级各部门:
为提高我市经济科技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现将四川省档案局《关于举办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川档发[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联系人:任炜,电话:3981612112。
附件:四川省档案局关于举办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川档发[2011]10号)。
2011年4月20日
川档发〔2011〕10号
四川省档案局
关于举办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市(州)档案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经济科技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档案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省档案局拟举办2011年度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和县(市、区)档案局馆业务指导人员,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全省经科档案工作概述;
2.《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5.企业参照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6.档案信息化管理。
三、培训时间
2011年5月3日—7日,5月3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地点
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地址:雅安市友谊路58号。
行走路线:从成都市石羊场汽车总站或成都新南门车站乘坐长途汽车至雅安市,再乘出租车到省档案学校(出租车费6元左右)。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300元/人;
2.资料费300元/人;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六、注意事项
1. 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目标管理认定的考核依据;
2. 有证学员请带上培训证书,按每天8学时进行登记;无证学员,请带上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二寸1张,以作办证使用;
3. 参训人员应妥善安排好公、私事宜,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4. 为保证教学质量,本期班培训人数控制在160人以内,请各地各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报名,额满为止;
5. 2011年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续建和开工项目)归口在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统一报名;归口在市(州)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统一报名。
6.请各市(州)档案局和省级机关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参训人员,务必于4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寄送或传真至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联系电话:0835-2223087 13084309548 13618151969
联系人:童以鸿 宋燕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