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档办[2011]8号
各县(区)档案局:
为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投资[201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项目安排编报范围
雨城区档案馆、天全县档案馆。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要求
档案建设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其中项目可行行研究报告应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并通过初审。
(二)工作纪律
各区县档案局应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区县档案局的实际,及时开展并按时完成项目编报工作。未及时申报的,市档案局今后不再安排任何项目。
三、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包括:
1、可研审批文件(市发改委文件);
2、环评批复(县环保局);
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县政府);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县城建局);
5、用地预审意见(县国土局);
6、档案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县城建局);
8、工程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单位签订);
9、政府划拨土地批复(县政府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县国土局);
10、勘察文件或报告(地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
11、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的文件(县档案局向市发改委承诺);
12、县档案局向县发改商务局上报初步设计方案审批请示文件。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