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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1-04-20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档办[2011]8号

各县(区)档案局:
  为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投资[201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项目安排编报范围
  雨城区档案馆、天全县档案馆。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要求
  档案建设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其中项目可行行研究报告应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并通过初审。
  (二)工作纪律
  各区县档案局应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区县档案局的实际,及时开展并按时完成项目编报工作。未及时申报的,市档案局今后不再安排任何项目。
    三、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包括:
  1、可研审批文件(市发改委文件);
  2、环评批复(县环保局);
  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县政府);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县城建局);
  5、用地预审意见(县国土局);
  6、档案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县城建局);
  8、工程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单位签订);
  9、政府划拨土地批复(县政府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县国土局);
  10、勘察文件或报告(地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
  11、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的文件(县档案局向市发改委承诺);
  12、县档案局向县发改商务局上报初步设计方案审批请示文件。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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