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国税发〔2011〕22号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大力营造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税收法治意识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继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经过这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已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形成了优质的品牌效应。继续沿用这一主题,对于彰显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富于民的性质,体现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增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按照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开放奋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要求,市局确定以“生态雅安·和谐税收”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主题,在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安排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富有特色和实效的“自选动作”,推出一批紧扣税收工作、反映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项目,不断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活动安排
(一)抓好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诚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在《雅安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纳税人开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汽车大巡游,拉开全市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掀起宣传月活动的第一个高潮。各单位要为参巡车辆配好税收宣传标语及必要的语音资料,营造好规模和氛围,努力实现税企互动互赢。市区汽车巡游活动由市局主办,雨城区局具体承办;各县局巡游活动自行组织,参巡车辆原则上不少于20台。
(二)举办“生态雅安·和谐税收——雅安国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巡礼”图文展览。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分别制作展板一幅,由市局统一在市区繁华地带展出。图文要求是:1.文字。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主线,全面展示1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国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果,重点突出国税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组织收入、落实税收政策支持经济税源发展、纳税服务、济困帮扶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文字力求言简意赅,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集中展现本单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工作,文字不宜多。2.图片。图片是文字的补充和印证,要服从于文字表述。各单位要借力摄影协会,重点组织反映当地交通、城市、农村、企业生产等经济社会发展面貌新成效的照片,并确保照片效果。展板规格为2.4m(长)x1.2m(宽),各单位在当地排好样板(电子版)于4月5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胡瑞庆),由市局统一制作。
(三)开展税收宣传月20周年纪念活动。宣传月期间,配合省局在门户网站和行业网举办税收宣传月回顾展,用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展播各地推荐的20年来的优秀宣传月项目。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省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基层单位、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建议,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纪念宣传活动。
(四)开展“春风送税法·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按照省局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全省国税系统正在开展的“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采取走访、座谈、宣讲、问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决一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诉求。有条件的地区可联系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无偿参与到税收宣传月,为纳税人提供公益服务。宣传月期间,省局将举办视频讲座、在线访谈等活动,就“纳税人权利义务”、“发票使用管理”、“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等内容,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开展互动交流,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促进灾区加快发展税收宣传。各单位要围绕落实《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将税收宣传的重点落脚到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和扶贫帮困上来,为园区建设、项目落地、就业和再就业提供税收服务和政策支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重建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人物,支持配合市局制作抗震救灾暨灾后恢复重建电视专题片,宣传税收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伟大胜利作出的贡献,展示全市国税系统在“物质家园”、“精神家园”和“征管服务”重建中取得的成绩,树立灾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抓好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宣传月期间,省局将在四川新闻网、省局门户网站以及《税收指南》杂志发布2010年度四川国税纳税百强排行榜,配发分析文章。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通过多元化载体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可以对2010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纳税先进单位、护税协税先进予以公告、表彰,展示其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良好形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七)大力宣传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月期间,全省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正式开通。省局将在成都举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剪彩仪式,并辅之系列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紧密配合省局、市局工作安排,扎实做好12366上线运行建设及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12366的服务内容、功能特点及拨打流程,并以12366上线运行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纳税服务提速增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国税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和谐度。
三、工作要求
历经20年,税收宣传月已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为税收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以此不断深化日常税收宣传工作。
(一)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主动向地方党政汇报税收宣传月的主题、要求以及具体工作安排,争取大力支持。要加强与地税等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注重协调,集中开展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多家中央媒体联合举办税法动漫大赛、税收短信征集、税收公益广告征集、税收征文、税收漫画大赛、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市局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积极参与上述活动,在全国获奖的,市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宣传月期间,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通过行业网信息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组织有关新闻媒体采写活动报道,挖掘特色宣传项目。各单位除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相关工作外,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开设专题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开展税法宣传。市局将把单位在省部级以上媒体的上稿量作为评选宣传月组织奖的参考依据之一。
宣传月结束后,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和新闻宣传统计表报送市局(办公室),项目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
附件:1.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2.“春风送税法”活动统计表
3.优秀宣传创新项目报送表
4.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8.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9.美好天府·和谐税收
“春风送税法”活动统计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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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纳税人 |
户/次 |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
发放问卷调查表 |
份 | |
举办税法知识讲座 |
场 | |
举办座谈会、恳谈会 |
场 | |
征求纳税人意见 |
条 | |
解决纳税人问题 |
个 | |
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服务 |
次 | |
税务干部参与活动人数 |
人/次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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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宣传创新项目报送表
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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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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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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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过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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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盖章) 主创人员: |
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
(本表统计时段为2011年4月)
本级机关 |
统计数字及文字说明 |
备 注 |
中央级报刊 杂志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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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的请列明时间、版面、标题;举办专栏的,请特别说明) |
省级报刊 杂志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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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播 发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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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的请列明时间、标题;分电视专题片、新闻消息、固定栏目) |
省级电视台播发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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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 网络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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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人民网、新华网、总局网、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主站点采用。请注明采用时间、栏目、标题。 |
宣传月开幕式主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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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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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