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国资委系统开展2011年度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3-25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属各有关国有企业: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雅治市办〔201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国资委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三月法制宣传活动市国资系统的主题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二、时间安排

  从3月上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

  三、宣传活动的主体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监管企业参与。

  四、宣传重点

  (一)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召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对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举办一场法制讲座。组织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参加《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讲解和讨论;

  (三)开展一次送法到企业活动。

  五、宣传方式

  此次宣传采用定点集中宣传和分点自行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点集中宣传。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各监管企业参加,以讲座和培训会的方式,集中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

  (二)分点自行宣传。整个宣传活动期间,参与本次宣传的国有企业应在各面向社会的服务点的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平台,放置宣传材料;主要的服务点,安排宣传服务人员。

   各国有企业结合平安创建、文明交通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等通过厂区宣传栏、企业网站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

   六、活动要求

   各监管企业须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企业负责人为此次宣传活动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具体宣传工作,形成具体活动方案。

  各企业对此次宣传活动的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和图文资料,并于2011年3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对宣传中涉及的群众的具体诉求,应高度重视并按分工职责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网络发出)

主题词:开展 法制 宣传 通知

雅安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