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3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组织安全大检查2次,张贴宣传通告1262份,发放宣传资料2078份,出动警力322人次,警车138台次,检查重点涉爆单位292家,枪支弹药从业单位39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4家,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7家,特种行业35家,重点单位30家,烟花爆竹销售点500处,发现安全隐患28起,整改安全隐患28起。取缔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2家。查处非法持有枪支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人。共收缴炸药12公斤、雷管40发、枪支3支,子弹62发,管制刀具25把,各类烟花爆竹610余万响,收缴烟花350余件,收缴土炮960余响,销毁非法烟花爆竹93件。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起,治安拘留1人。
交警部门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共出动警力10950人次,警车5475台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0524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687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38起,客运车超员34起),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62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6次,发放宣传资料856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到23200余人。
消防部门在开展 “百安活动”工作中,共检查单位325家,查出火灾隐患398处,当场改正189处,责令限期改正207处,停产停业3家,累计罚款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