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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1-03-16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法建办(依法治县办)、市级各部门: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法制宣传工作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在三月集中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市“开放推进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做好三月法制宣传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三、工作重点

  (一)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宪法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要突出枢纽建设沿线、移民搬迁地等重点地域的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职能,对群众关注的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制基础。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三)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重点,整合调动社会普法资源。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开放推进年”的工作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健全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联合的工作网络,发挥好“大调解”体系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继续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

  (四)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切实提升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水平。要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推行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建设。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学校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以探索“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重点,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督促村级组织落实“七个一”(即:有年度工作计划,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律宣传队伍、一套实用的学法制度、每月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一堂法制讲座);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举办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文艺等法制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载体,积极探索网络、手机、动漫等新的宣传渠道和手段。

  (二)要结合平安创建、文明交通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以及公民道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宣传活动,针对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要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各县(区)要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刊登宣传本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稿件2-5篇,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投稿,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法建办(依法治县办)、市级各部门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和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的总结,请于3月31日前通过党政网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许敏雄  联系电话:2223269

 

 

        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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