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函(雅中法函[2010]21号),我局拟将原四川协和鑫蜀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协和广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分别变更登记给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详见下表),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表: 面积:平方米
姓名 |
房屋坐落 |
用途 |
面积 |
取得依据 |
伏艳 |
河北正街1号“协和广场”1栋1层10号 |
商业 |
58.53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黄伟 |
河北正街1号“协和广场”1栋1层5号 |
商业 |
50.3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黄丽娟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1层24号 |
商业 |
22.86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李现华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4层13号 |
商业 |
33.43 |
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31号 |
李荣良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2层20号 |
商业 |
58.53 |
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31号 |
陈杰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4层14号 |
商业 |
36.58 |
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31号 |
陈杰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2层21号 |
商业 |
59.99 |
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31号 |
李现芳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2层19号 |
商业 |
58.53 |
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31号 |
李现芳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4层17号 |
商业 |
36.58 |
《商品房认购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