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雨城民初字第449号),我局拟将原田茂华位于雨城区东大街6号“假日广场”7幢1层14号商业用房(45.9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陈青惠,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