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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局2010年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0-12-31 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效能办: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地震部门创新、务实的形象,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保障。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级部门保证目标的通知》(市委办〔2010〕70号)精神,对照目标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开展工作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相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创造了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成效;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提升基层创造,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环境上新台阶。

  二、机构健全,领导负责

  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局2008年已成立的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对照、修订。以局长陈光明带头成立新的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局机关党支部,负责处理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全年工作围绕“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干部监督、提升工作质量”,敢于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服务作风,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三、结合实际,做好“两集中、两到位”

  依据《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共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是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否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定;二是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定。由于本级审批项目少、办理量小,所以单位未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而“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因此而加挂在震害防御科。今年,震害防御科实现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四、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效能制度体系

  (一)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度。按局机关《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科室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对机关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

  (二)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按局机关《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规定,各科室、各工作人员在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时,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局机关《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效能告诫办法》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认真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施办法,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积极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务工作,并定期更新。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做好应公开尽公开工作。今年,随着“雅安防震减灾网”的开通,更好地面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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