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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关于汛期防灾抗灾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0-12-31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督查办: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雅明发162号)要求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雅府函〔2010〕139号特急件)的安排部署,我局把汛期防灾抗灾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进入5月份以来,雅安市局部区域暴雨、暴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发,地质灾害呈现多发趋势。特别是“7.3”、“7.17”、“7.24”暴雨,导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我市造成严重损失。为做好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保障地震观测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我局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和安全工作,组织县区防震减灾局实际开展了汛期地震监测仪器设备隐患和安全普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我市已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造成部分区域大面积积水,地震观测仪器设备设施面临严峻的汛情考验。特别是数字化观测仪器设备,容易遭受雷电袭击,保障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尤为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信息,今年我市还将面临多次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考验,部分地方的降雨量和降水天数较常年偏多,发生各种气象、地质灾害的风险高。

  因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防汛救灾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并于7月8日紧急下发了《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关于做好汛期地震仪器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雅震函〔2010〕6号),要求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切实做好汛期保安全工作。

  二、全面动员 深入排查

  我市七县一区防震减灾部门认清严峻的形势,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在接到通知后,深入各台(点)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此次排查和检查工作内容包括本辖区内地震前兆台(点)、测震台站和强震台站的仪器设备设施和周围观测环境。尤其做好与台(点)所在乡镇的信息沟通,并对仪器看护人员、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巡回指导,传授防范知识和应对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台(点)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通过对地震台、强震台、短临跟踪监测点的仪器设备设施和周围观测环境开展了汛期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易受洪涝灾害和泥石流影响的台站(点)做了比较细致的检查。大部分地震监测台站(点)观测仪器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安全隐患。

  针对天全县防震减灾局由于单位紧靠河沟和山边,后山前几年曾出现过小滑坡,汛期安全存在隐患和新建办公用房正处试运行阶段,两强震台用房维修工程刚结束,汛期安全使用还待进一步检验的问题,天全县防震减灾局加大监测环境检查和设施维护力度,加强纵横联系,确保仪器安全运转。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出现问题,及时维修完善。

  针对石棉地震台和川20井雨水易于进入的情况,石棉县防震减灾局更换了川20井观测房顶篷,在石棉地震台山洞外搭建了彩钢雨篷,使雨水能排到离山洞较远的地方,避免直接流进山洞。

  四、为保长效 制定措施

  为切实做好汛期保安全工作,做好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保障地震观测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各县区防震减灾局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重点县: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二是台站(点)管护人员每三天检查一次地震观测台站(点)周围环境变化和观测仪器运转情况,出现恶劣天气后的当日需对地震观测台站(点)周围环境变化和观测仪器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三是安排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的地震台站(点)进行巡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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