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防震减灾局,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雅办函〔2010〕206号)转发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依据《防震减灾法》等要求,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和义务。新进的成员单位请按《通知》要求,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和联络员,并于8月10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联系电话报市防震减灾局。如有新的变化,请及时报送。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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