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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加强监督让审计为政府机构改革服务

来源:雅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12-14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市、县两级政府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涉及部门众多,涉及面上主要负责人调整较大。为确保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确保财务、资产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共芦山县委办公室、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芦委办〔2004〕17号)文件规定,近日,芦山县审计局联合县纪委、县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离任财务、资产管理的紧急通知》(芦纪发〔2010〕55号)文件。

  该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离任时财务移交手续,当乡镇、部门领导干部一经确认离任,要将任期内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即行清理,对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后登记造册,同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终止离任领导的财务审批权,制止离任时突击花钱。并将此作为审计部门开展经济审计的重点审查内容,同时对违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理规定。

  此项措施加强了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财务管理,提高了对财务交接工作的认识,使财务交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了我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确保我县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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