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按照省上要求,为了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现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0〕2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雅安市纪委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2010年10月14日
川纪发〔2010〕23号
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纪委、各市(州)委组织部、宣传部:
去年以来,我省紧紧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契机,在农村基层全面开展争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争当“勤廉双优”基层党员干部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4月,省委将争创活动纳入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争创活动成果,使争创活动成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深化争创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廉意识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学习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洁教育。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要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党的宗旨观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强化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推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农村廉情分析、信访预警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强化实践锻炼,着力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
要坚持在为民服务实践中锤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务实创新、爬坡破难”的作风,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众和正确政绩观,保证政令畅通,倡导清简务本,做到行必责实,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要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群众新需求新期盼新困难,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增添致富措施,拓宽增收路子,带动群众致富,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强乡(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健全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村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推行乡(镇)机关集中开放式办公、村干部轮流值班、民情代诉、民事代办等做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要深入开展群众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进基层站所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切实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一是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要按照“六要六不要”和“十不准”要求,结合实际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的具体行为规范。二是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三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理财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健全完善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四是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制度。总结推广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等做法,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化乡(镇)政务、村务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五是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优秀农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村干部报酬增长和离职补偿等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宽容失误的工作机制,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强化考核评价,着力构建争创活动长效机制
要坚持组织考核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争创活动长效机制。一是分类细化“勤廉双优”标准。要根据乡(镇)、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和工作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细化“勤廉双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标准,确保所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全面开展“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要按照勤政廉洁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公示,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满意度测评和质询,加强组织和群众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情况勤政廉洁状况的考核评价。三是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绩效管理,不断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评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人民群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要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定期表彰“勤廉双优”典型,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争创“勤廉双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各市(州)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深化争创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坚持把争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突出“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区)党委要负直接领导责任,乡(镇)党委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州)纪委要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解决争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争创活动全面平衡发展。县(市、区)纪委要把争创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联系实际确定争创活动的主题和载体,根据地震灾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丘区农村的特点,研究制定争创活动工作规划和推进措施,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争创活动。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实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把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争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中共四川省纪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