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发改电〈2010〉270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委<2010>53号)文件有关“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时,各地要一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我局草拟了《雅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方案》并经2010年8月11日举行的“雅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暨建立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机制听证会”原则通过。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定了《雅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办法》(见附件),请予审定。
附件:1.雅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暂行办法
2.发改电<2010>270号
3.川发改委<2010>53号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