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气候异常,暴雨天气增多,我市多处发生地质灾害,但由于预报准确,处置得当,撤离及时,多起地质灾害得到成功避让,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如:
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和巡查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要求,对区域内危险隐患点进行再排查,重点对人口聚居区、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厂矿、工地、工棚等进行再排查。排查中要发动群众,对新发现的隐患点逐一造册登记,落实防灾措施,发放“两卡”,纳入群测群防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中,要对隐患点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隐情、险情,做到危险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项监测手段,特别是运用现有的滑坡监测仪、裂缝报警器等小型专业仪器进行监测,加大汛期巡查排查频率,对重点隐患实行24小时监测;要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监测防范;对危险隐患点要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发动隐患点群众查灾、识灾、避灾。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各县(区)要在第一时间把防灾信息传达到监测人员手中,危险隐患点人员要加强雨前、雨中、雨后的隐患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组织撤离。
三、加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范
在建工程、涉水工程、矿山企业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部位,加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比较繁重。一是在强降雨天气过程中危险工地要暂停施工,以预防暴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二是施工人员居住区、工棚搭建必须避开沟口、危险边坡,避免突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三是涉及水电施工的工地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预防;四是各类矿山企业要注意汛期出现山体松动,岩石崩落,弃渣崩滑等地质灾害。
四、强化临灾避让和应急处置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物资、设备、资金等应急准备工作,同时要制定各项群测群防措施,在灾害发生前做好预警信息告知,明确撤离路线。大雨或暴雨来临前,乡镇、村组干部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昼夜值守,提前组织地质灾害险情点、泥石流堆积扇体、沟口、陡崖、水电工程、道路工程、矿山企业、营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受威胁人员果断避让至安全地带,转临灾避险为预防避让,争取主动。若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灾害发生后,各县(区)政府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