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现将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结合省中心提出的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川价认证(2010)17号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