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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政府定价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0-09-27 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物价局、石棉县物价局、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省雅通药业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政府定价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522号)文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市药品批零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经研究决定,对此次省级政府定价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雨城区物价局在本辖区内选择1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零售药店,负责搜集调查数据并报送。

  二、石棉县物价局在本辖区内选择1家二级医院和1家零售药店,负责搜集调查数据并报送。

  三、雅安市人民医院和四川省雅通药业有限公司负责填报相关医疗机构实际零售价格和批发企业批发价格调查表并报送。

  四、以上负责搜集和填报工作的单位、企业,请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有关调查资料报送至市物价局价格科。纸质版资料须加盖负责填报单位、企业公章,报送地址:雨城区小北街73号、市物价局价格科收,邮编:625000;电子版资料(请直接在下载表格中录入,Excel电子表格版)报送邮箱:sc_yaswjjjg@126.com;联系人:宋敏、陈华,联系电话:2236529、2239306。

  附件:川发改物价[2010]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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