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按照省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务院纠风办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对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开展复核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纠办[2010]17号)的要求,雅安市纠风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站在维护教育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的高度,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清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雅安市教育系统现有各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679所,其中:普通高中15所、初中学校60所、小学学校451所、幼儿园153所。经清查:无改制学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部为公办学校。
附件: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表
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审计局
2010年8月18日
雅安市(州)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表
| 
 学校 名称  | 
 属地  | 
 办学 性质  | 
 学生人数  | 
 老师人数  | 
 收费 标准  | 
 收费 总额  | 
 负债 情况  | 
 自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  | 
 下步整改 规范措施  | 
 补充 说明  | |||
| 
 小  | 
 初  | 
 高  | 
 公办  | 
 聘用  | |||||||||
| 
 
 
 无  | 
 
  | 
 
  | 
 
  | 
 
  | 
 
  | 
 
  | 
 
  | 
 
  | 
 
  | 
 
  | 
 1、 2、 …  | 
 1、 2、 …  | 
 
 
 
  | 
| 
 
 
 无 
  | 
 
  | 
 
  | 
 
  | 
 
  | 
 
  | 
 
  | 
 
  | 
 
  | 
 
  | 
 
  | 
 1、 2、 …  | 
 1、 2、 …  | 
 
 
 
  | 
| 
 备注  | 
 1、“办学性质”选填公办、民办、公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2、学生人数栏中,既有中小学,又有高中的改制学校,人数分别填写;3、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包括按政策收回公办或转为民办后的遗留问题;4、补充说明栏中,除收回公办的改制学校外,填写建校投资及资产股份构成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