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科(室)、市直纪工委: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格局的必然要求。近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凡今年8月起启动试点工作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于9月底前报送市纪委。
其他县(区)和市级其他部门也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县(区)和部门工作特点积极探索试点,为早日构建惩防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工作方案、信息等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市纪委报送,市纪委将择优报送省纪委。
联系人:赵军、陈柯洁,联系电话:0835-2825233
中共雅安市纪委 雅安市监察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