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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实施方案

来源:雅安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08-12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7月8日召开的全市“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雅安市中心城区网络化管理实施方案》(雅城环综治[2010]6号)和《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模范先锋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的网络化管理责任区先锋路和办公区、宿舍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范围

        网络化管理责任区先锋路和办公区域、职工宿舍。

        二、治理目标

        以“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污水、清理杂物)“四治”(治理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帖乱发、摊位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为抓手,整治包干责任区内的街道卫生。督促责任区街道商家清洗商店卷帘门、标识标牌。劝阻责任区街道市民不占道经营、不乱摆摊位。协助清除责任区街道“牛皮癣”;协助治理责任区街道乱帖乱发广告和乱堆杂物、乱排污水;协助整治责任区街道车辆乱停乱放、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违规横穿街道等交通秩序问题;协助制止责任区街道沿街叫卖和乞讨;协助加强责任区街道“门前三包”的监管;协助整治责任区街道遛狗行为;协助整治责任区街道违章饲养和敞放家禽家畜以及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共同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区街道“脏、乱、差”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包干责任区街道环境清洁、优美、整齐。坚持对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进行经常性整治,做到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干净、整洁、有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纪委监察局“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吴志君;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李勇、市纪委常委王宗良;成员:市纪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和机关各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综合室主任傅小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网络化管理责任区街道的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和日常联系协调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

        四、治理安排

        (一)启动治理工作(6月20日至7月10日)。

        在市纪委监察局“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及时学习传达全市“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积极查找问题(7月10日至7月15日)。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到网络化管理责任区先锋路实地查看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在此基础上,共同约请市、区城管局负责人、雨城区沙湾社区和负责责任区清洁的环卫工人等进行座谈,共同查找责任区环境综合治理的瓶颈,共同研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

        (三)全面开展治理(7月15日至8月20日)。

        根据治理实施方案,整合部门、办事处、社区、环卫工人等力量,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形成市区联动、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要求委局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远离“四乱”和促进文明新风进万家的模范、先锋、表率。自觉养成不乱吐、不乱扔、不乱倒以及不乱遛狗和不乱停车的习惯并主动劝阻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主动维护清洁卫生,做到“人人都当治理干将、个个都能治脏防乱”。坚持每周五清扫单位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制度。

        (四)健全长效机制。

        本着“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治理工作实践,制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包干责任区和办公区、宿舍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轮流安排两名职工到网络化管理责任区担当文明劝导员,做到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加强对委局机关干部的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使严格执行责任区和办公区、宿舍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成为干部自动自发的行为,实现治理工作的常态化,确保责任区清洁、优美、整齐。确保办公区和宿舍区环境整治长期坚持。

        六、治理监管

        一是细化落实责任。将责任区和办公区、宿舍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纳入对各室和机关干部的目标考核,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定期查漏补缺。及时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开展整治。同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三是坚决逗硬奖惩。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室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对治理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责任室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问责。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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