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于2010年4月29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工作,结合委局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2010年4月29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的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保密法的修订颁布,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在宣传活动中,要以“普及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规范保密行为”为主题,加大对委局全体干部职工保密知识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委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保障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失。
二、宣传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李 勇 市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宗良 市纪委常委
成 员:杨 静 市纪委机关党总支书记
刘雪松 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王文惠 市纪委信访室主任
陈 焱 市纪委办公室主任
王 亮 市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傅小波 市纪委综合室主任
王载明 市纠风室主任
李宗伟 市执法监察室主任
蒋 甦 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 军 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黄 建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何 敬 市纪委教育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焱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徐邦洪、张志典。
三、宣传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宣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知识、保密工作规范等。
(二)宣传方式
1、向委局干部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单行本、《党政机关干部保密工作手册》等;
2、制作张贴宣传图片,张贴地点:办公区走廊;
3、组织集中宣传。时间7月23日下午15点,召开委局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开展自查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保密工作规定等,要求委局干部职工对所在室的保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规范保密工作行为;
四、宣传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委局各室要把保密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台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学习、理解、掌握《保密法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台实施为契机,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保密工作常识等,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宣传,不断提高委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3、多措并举,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委局宣传栏、集体学习等宣传手段,认真组织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保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委局各室要认真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工作,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工作当中去,确保宣传效果。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