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科(室):
现将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通知》(川纪发〔2010〕1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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