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3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物价[2010]359号
二0一0年六月二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