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所、管理部,局属事业单位:
《〈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局保密工作,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全局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加强保密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向东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安世华 党委成员、副局长
周兴华 党委成员、开发和物业管理科科长
成 员:张 东 黄琪祥 邬 强 臧宗英 张 帆
赵 涛 丁永福 刘光照 田荣禄 丁克敏
魏雅锦 何德忠 韩 勇 赵树锡 杨建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东同志任负责人,负责落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即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安排
全局上下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购买发放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文解读书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挂图。宣传挂图应确保每个科室一份,并在科室办公室墙壁显眼位置张贴。
2.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杂志上的相关文章,尤其是要学习领会失(泄)密案件带来的警示。
3.各科室应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1989-2006)梳理出本科室重要涉密范围(除国家秘密外,还包括内部工作信息)和涉密岗位人员,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与之签订保密承诺书。具体签订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共同牵头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落实。
2.档案科要充分利用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办公平台上加以展示,突出宣传效果,拓展全局职工学习宣传的途径。
3.各科室学习宣传情况请于9月1日前报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