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市卫生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2009年部分动态调整挂网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9]173号)文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川价发[2009]173号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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