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提高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0-02-0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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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名山支行: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9]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区、县要尽快将国家对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及时宣传到乡镇、农户,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附件:川价发[2009]176号
雅安市物价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