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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科技交流

来源:雅安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09-12-30 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对外科技交流主要分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两类,其中,政府组织的科技交流的重要表现之一是科技合作项目,即“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寻求对外合作,引进国外技术的单位,可通过市科技局申请科技部管理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寻求合作意向的单位均可在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四川国际科技合作网站浏览。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2、申报项目必须注册、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入“项目申报”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专业领域、学科、方向请根据网上管理系统提供的选择项进行选择。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3、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五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加盖本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由市科技局交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处。
4、有合作协议书的需将协议复印件作为书面申请书附件一同上报。
附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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