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实上报因地震灾害致使农村住房倒塌和严重受损情况的紧急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2-23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各县(区)“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5·12” 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精神(会议纪要第17期),中央和省已初步确定农村受灾无房户为政府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自建过渡性住房每户补助2000元;自建永久性住房每户补助20000元。为了解决好受灾群众居住问题,把中央和省的补助政策一户不漏、一户不错地落实到户,推动和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请你们迅速按照市“5·12” 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鼓励农村居民实施过渡安置的紧急通知》(雅指〔2008〕69号)要求,锁定享受建房补助的户数和人数,将张榜公示核实的结果报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签字认可,加盖县(区)5·12” 抗震救灾指挥部印章后,于6月20日上午12:00前报市民政局(联系电话和传真:2242325)。市民政局审核汇总报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